峰峰
【拼音】:fēng fēng
网友释义峰峰矿区,隶属河北省邯郸市,位于河北省南部,晋、冀、豫三省交界,介于北纬36°20/'—36°34/',东经114°3/'—114°16/'之间。峰峰矿区1950年建区,1952年归河北省直辖,1955年改为省辖峰峰市,1956年撤市设区,归邯郸市所辖至今。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峰峰矿区常住人口为429245人。峰峰矿区总面积353平方公里,下辖9个镇、1个乡、1个街道,是一个资源型老工矿区。2017年,峰峰矿区地区生产总值189.4亿元。2020年,峰峰矿区实现全区生产总值173.8亿元,比上年增长3.6%。
读音:fēng
[fēng]
(1)(名)山突出的尖顶。
(2)(名)形状像山峰的事物:驼~。
(3)(名)比喻最高的境界:登~造极。
(4)(名)用于骆驼。
读音:fēng
[fēng]
(1)(名)山突出的尖顶。
(2)(名)形状像山峰的事物:驼~。
(3)(名)比喻最高的境界:登~造极。
(4)(名)用于骆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