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法舞文
【拼音】:nòng fǎ wǔ wén
【注音】:ㄋㄨㄥˋㄈㄚˇㄨˇㄨㄣˊ
【词性】:成语。
【简体】:弄法舞文
【繁体】:弄法舞文
词语解释谓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弄法舞文[nòngfǎwǔwén]⒈谓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引证解释⒈谓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参见“舞文弄法”。引《朱子语类》卷八三:“圣人作《春秋》,正欲褒善贬恶,示万世不易之法,今乃忽用此説以诛人,未几又用此説以赏人,使天下后世皆求之而莫识其意,是乃后世弄法舞文之吏之所为也,曾谓大中至正之道而如此乎!”明刘基《官箴中》:“刀笔之权,始归吏胥,弄法舞文,聋痴瞽愚。”⒈谓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参见“舞文弄法”。引《朱子语类》卷八三:“圣人作《春秋》,正欲褒善贬恶,示万世不易之法,今乃忽用此説以诛人,未几又用此説以赏人,使天下后世皆求之而莫识其意,是乃后世弄法舞文之吏之所为也,曾谓大中至正之道而如此乎!”明刘基《官箴中》:“刀笔之权,始归吏胥,弄法舞文,聋痴瞽愚。”成语解释弄法舞文
综合释义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条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聋痴瞽愚,流波至今,一任簿书。◎明·刘基《官箴中》弄法舞文[nòngfǎwǔwén]谓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朱子语类.卷八三.春秋.纲领》:「圣人作《春秋》,正欲褒善贬恶,示万世不易之法。今乃忽用此说以诛人,未几又用此说以赏人,使天下后世皆求之而莫识其意,是乃后世弄法舞文之吏之所为也,曾谓大中至正之道而如此乎!」
网友释义【释义】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条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汉语大词典谓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朱子语类》卷八三:“圣人作《春秋》,正欲褒善贬恶,示万世不易之法,今乃忽用此说以诛人,未几又用此说以赏人,使天下后世皆求之而莫识其意,是乃后世弄法舞文之吏之所为也,曾谓大中至正之道而如此乎!”明刘基《官箴中》:“刀笔之权,始归吏胥,弄法舞文,聋痴瞽愚。”参见“舞文弄法”。
成语词典版01.《朱子语类.卷八三.春秋.纲领》:「圣人作《春秋》,正欲褒善贬恶,示万世不易之法。今乃忽用此说以诛人,未几又用此说以赏人,使天下后世皆求之而莫识其意,是乃后世弄法舞文之吏之所为也,曾谓大中至正之道而如此乎!」02.明.刘基〈官箴中〉:「秦废圣制代德以徂,刀笔之权始归吏胥,弄法舞文,聋痴瞽愚,流波至今。」
出处《史记·货殖列传》:“吏士舞文弄法,刻章伪书,不避刀锯之诛者,没于赂遗也。”
其他释义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条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1.弄法舞文,聋痴瞽愚,流波至今,一任簿书。◎明·刘基《官箴中》
读音:nòng,lòng
[nòng]
[ nòng ]1. 玩耍,把玩:摆弄。玩弄。弄臣(帝王所亲近狎昵的臣子)。弄潮儿。戏弄。弄瓦(“瓦”是原始的纺锤,古代把它给女孩子玩,意为生女儿)。弄璋(“璋”是一种玉器,古代把它给男孩子玩。意为生儿子)。
2. 做,干:弄假成真。弄明白。
3. 设法取得:弄点钱花。
4. 搅扰:这事弄得人心惶惶。
5. 耍,炫耀:搔首弄姿。
6. 不正当地使用:弄权。弄手段。捉弄。
7. 奏乐或乐曲的一段、一章:弄琴。梅花三弄。
8. 古代百戏乐舞中指扮演角色或表演节目。
[ lòng ]1. 方言,小巷,胡同:弄堂。里弄。
读音:fǎ
[fǎ]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
读音:wǔ
[wǔ]
1. 按一定的节奏转动身体表演各种姿势:舞蹈。舞技。舞姿。舞会。舞剑。舞女。舞曲。舞台。
2. 耍弄:舞弊。舞文弄墨。
读音:wén
[wén]
(1)(名)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中~。
(2)(名)文章;作品:美~。
(3)(名)文言:半~半白。
(4)(名)指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表现出来的状态:~化|~明|~物。
(5)(名)旧时指礼节仪式:虚~|繁~缛节。
(6)(名)非军事的(跟‘武’相对):~职|~武双全。
(7)(名)古时称在身上、脸上刺画花纹或字:~身|~了双颊。
(8)(旧读wèn)掩饰:~过饰非。
(9)(名)关于读书人的:~人。
(10)(名)姓。
(11)(量)一文不值。
(12)(形)柔和;不猛烈:~雅|~火。
(13)(形)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