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蓝之狱
【拼音】:hú lán zhī yù
【简体】:胡蓝之狱
【繁体】:胡藍之獄
网友释义胡蓝之狱,是明初的胡惟庸案、蓝玉案合称,为明初重大政治案件。洪武十三年(1380),明太祖借口丞相胡惟庸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洪武二十五年(1392),又兴蓝玉案。明太祖借此两案大开杀戒,14年间几乎将明初的开国功臣诛杀殆尽,受株连被杀者有45000余人。
辞典修订版明太祖疑忌功臣,致胡惟庸、蓝玉两人谋叛,结果因而株连被杀者达四至五万人,功臣宿将,至此殆尽,史称为「胡蓝之狱」。
读音:hú
[hú]
(1)(名)古代泛称北方和西方的少数民族:~人。
(2)(形)古代称来自北方和西方少数民族的(东西);也泛指来自国外的(东西):~琴|~桃|~椒。
(3)姓。
(4)(副)表示随意乱来:~闹|~说。
(5)(代)〈书〉疑问词;为什么;何故:~不归?
(6)(名)胡子:~须。
读音:lán
[lán]
(1)另见〔苤蓝〕(piě·lɑ)。
(2)(名)像晴天天空的颜色:蔚~。
(3)(名)蓼蓝。
(4)(名)(Lán)姓。
读音:zhī
[zhī]
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5. 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7. 往,到:“吾欲之南海”。
读音:yù
[yù]
(1)(名)监狱:牢~|下~|入~。
(2)(名)官司;罪案:冤~|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