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
【拼音】:xiān yú
词语解释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在作出判决或判决生效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被告先付给原告一定数额的款项或物品,以应急需的措施。适用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赔偿对方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损失。⒈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在作出判决或判决生效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被告先付给原告一定数额的款项或物品,以应急需的措施。适用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赔偿对方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损失。
网友释义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1.第七十九条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和先予执行等程序所涉及的担保,可以参照本章规定。
2.与此同时,我国的先予执行制度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率低下,从一定程度上也证实了对这一制度的完善是确有必要的。
3.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4.昨天,执法人员到场进行先予执行,与激动的村民发生肢体冲突。
5.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6.第九十九条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7.行为保全区别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具有独立的价值。
8.第九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9.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10.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读音:xiān
[xiān]
(1)(副)时间或次序在前:~发制人|~礼后兵|~来后到。
(2)(名)祖先;上代:~人|祖~。
(3)(名)尊称死去的人:~父|~哲。
(4)(名)〈口〉先前。
(5)姓。
读音:yú,yǔ
[yú]
[ yú ]1. 同“余”,我:予智自雄(自夸聪明,妄自夸大)。予取予求(原指从我这里取,从我这里求;后指任意索取)。
[ yǔ ]1. 给与:予以。赐予。赋予。给予。生杀予夺(亦作“生杀与夺”)。
读音:zhí
[]
(1)(动)拿着:~笔|~鞭。
(2)(动)执掌:~教|~事|~政。
(3)(动)坚持:~意。
(4)(动)执行:~法。
(5)(动)〈书〉捉住:战败被~。
(6)(名)凭单:回~。
(7)(名)姓。
读音:háng,xíng
[]
[ háng ]1.行列:双~|杨柳成~。
2.排行:您~几?
3.行业:内~|同~|在~|懂~。
4.某些营业机构:商~|银~|车~。
5.用于成行的东西:一~字|几~树|两~眼泪。
[ xíng ]1.行为举止:品~|操~|德~。
2.走、走路:直~|前~|寸步难~。
3.前往:南~|与子偕~。
4.流动、流通:发~|运~|风~一时。
5.做、从事、实施:~医|~善|实~。
6.可以:只要尽力去做就~了。
7.能干、能力强:你真~。
8.行书的简称:~草|~楷|真~。
9.不久、将要:~将就木。
10.一种乐府和古诗的体裁:〈短歌行〉|〈琵琶行〉。
11.量词,计算酌酒奉客的单位:宾主百拜,而酒三行。(汉.扬雄《法言.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