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残
【拼音】:sēng cán
【注音】:ㄙㄥㄘㄢˊ
【结构】:僧(左右结构)残(左右结构)
【简体】:僧残
【繁体】:僧殘
词语解释梵语的意译。音译僧伽婆尸沙。佛教戒律中罪科名,其名目有十三,故又称为十三僧残。参阅《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释十三僧残》。僧残[sēngcán]⒈梵语的意译。音译僧伽婆尸沙。佛教戒律中罪科名,其名目有十三,故又称为十三僧残。参阅《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释十三僧残》。
引证解释⒈梵语的意译。音译僧伽婆尸沙。佛教戒律中罪科名,其名目有十三,故又称为十三僧残。参阅《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释十三僧残》。
网络解释僧残僧残,梵语sam!gha^vas/es!a。音译僧伽婆尸沙。五篇七聚之一。犯僧残罪,须于二十人以上之清净大众前忏悔,并服从僧团之处罚。指戒律中仅次于波罗夷之重罪。又作众余、众决断、僧初残。
国语辞典梵语Saṃghāvaśeṣa的音义合译。佛教戒律中罪科名,是仅次于被摈除僧团的罪。犯者须于僧众中忏悔,才能除罪。僧残[sēngcán]⒈梵语Saṃghāvaśeṣa的音义合译。佛教戒律中罪科名,是仅次于被摈除僧团的罪。犯者须于僧众中忏悔,才能除罪。引《四分律·卷三三》:「复次,弟子若犯僧残,和尚当如法料理。」
辞典修订版梵语Sa?ghāva?e?a的音义合译。佛教戒律中罪科名,是仅次于被摈除僧团的罪。犯者须于僧众中忏悔,才能除罪。《四分律.卷三三》:「复次,弟子若犯僧残,和尚当如法料理。」
其他解释梵语僧伽婆尸沙,译曰僧初残或僧残,戒律中罪科名。其所以名僧残者,《毘尼母论》有云:「如人为他所斫,残有咽喉,故名为残,理须早救。盖言此罪甚重,如为人所斫,几濒于死,但尚有残命,故僧众宜速行作法营救之也。僧残罪之戒凡十三:一、失精戒。二、触女人戒,谓故意相触。三、麤语戒,谓作卑污语。四、叹身索供养戒,谓赞叹自身以动女心。五、媒嫁戒。六、有主房戒,谓乞施主造逾越制限之广大房舍。七、无主房戒,谓无施主而造营房舍。八、无根谤戒。九、假根谤戒。十、破僧违谏戒(破僧谓破坏僧众之和合)。十一、助破僧违谏戒。十二、污家摈谤违谏戒(污家谓比丘受施而与他人)。十三、恶性拒僧违谏戒。犯此十三戒之一者,即为僧残,故有十三僧残之名。」
其他释义1.梵语的意译。音译僧伽婆尸沙。佛教戒律中罪科名,其名目有十三,故又称为十三僧残。参阅《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释十三僧残》。
读音:sēng
[sēng]
(名)出家修行的男性佛教徒;和尚:~人|~衣。
读音:cán
[cán]
(1)(形)不完整;残缺:这部书很好;可惜~了。
(2)(形)剩余的;将尽的:~冬|~敌|风卷~云。
(3)(形)伤害;毁坏:摧~。
(4)(形)凶恶:~忍|~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