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
【拼音】:yǎng zǐ
【简体】:养子女
【繁体】:養子女
词语解释⒈ 合法收养关系中的被收养人。见“收养”。⒈合法收养关系中的被收养人。见“收养”。
辞典修订版经法律程序收养的子女。有继承权及奉养养父母的义务。
其他释义合法收养关系中的被收养人。见“收养”(893页)。
1.我给子女留下的是精神财富,而不是物质财富,我觉得企业家和富人有责任和义务去培养子女的吃苦精神,创业精神,不应该把我们老一辈辛苦创造的财富留给子女,其实这是害了子女。
2.许多中年人上要供养父母,下要供养子女,压力很大。
3.收养人有虐待未成年养子女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4.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5.才才在家中排行老二,老大叫曾延春,一直身体不好,没到三十就去世了,没有生养子女,媳妇也改嫁了。
6.曼叔妻区丝宝,在曼叔常年在外奔波、收入不稳之情况下,艰苦劳作,维持家计,奉侍婆婆,教养子女,备极辛劳。
7.磨子桥是在新南路和一环路的交叉点上的一座桥,桥的寓意是古时父母辛勤地用石磨上磨出豆腐来供养子女,比喻父母爱的伟大和无私。
8.非洲奇特蚓螈用自己身体喂养子女。
9.奖扶政策及其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人户分离问题、抱养子女问题、再婚家庭问题等。
10.家庭教育的另一个内容是培养子女的服从性,服从性的培养可以使子女产生长大成人的渴望。反之,如果不注意子女服从性的培养,他会变得唐突孟浪,傲慢无礼。
读音:yǎng
[yǎng]
(1)(动)供给生活资料或生活费用:扶~|赡~|~活。
(2)(动)饲养或培植(动物、花草):~猪。
(3)(动)生育:~了一个儿子。
(4)(动)抚养的(非亲生的):~父|~子。
(5)(动)培养:~成习惯。
(6)(动)使身心得到滋补或休息;以增进精力或恢复健康:~病|保~|休~|疗~|营~|~精蓄锐。
(7)(动)养护:~路。
(8)(动)(毛发)留长;蓄起不剪。
(9)(动)扶植;扶助:以工~农。
读音:zǐ
[zǐ]
1. 古代指儿女,现专指儿子:子女。子孙。子嗣。子弟(后辈人,年轻人)。
2. 植物的果实、种子:菜子。瓜子儿。子实。
3. 动物的卵:鱼子。蚕子。
4. 幼小的,小的:子鸡。子畜。子城。
5. 小而硬的颗粒状的东西:子弹(
)。棋子儿。6. 与“母”相对:子金(利息)。子母扣。子音(辅音)。
7. 对人的称呼:男子。妻子。士子(读书人)。舟子(船夫)。才子。
8. 古代对人的尊称;称老师或称有道德、有学问的人:孔子。先秦诸子。
9. 地支的第一位,属鼠:子丑寅卯(喻有条不紊的层次或事物的条理)。
10. 用于计时:子时(夜十一点至一点)。子夜(深夜)。
11. 封建制度五等爵位的第四等:子爵。
12. 附加在名词、动词、形容词后,具有名词性(读轻声):旗子。乱子。胖子。
13. 个别量词后缀(读轻声):敲了两下子门。
14. 姓。
读音:nǚ,rǔ
[]
[ nǚ ]1. 女性,与“男”相对。古代以未婚的为“女”,已婚的为“妇”。现通称“妇女”:女人。女士。女流(含轻蔑意)。少(shào )女。
2. 以女儿作为人的妻(旧读nǜ)。
3.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亦称“婺女”、“须女”。
[ rǔ ]1. 古同“汝”,你。